各党总支(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的通知》(鲁组发〔201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之前学习的基础上,现就在全校开展“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决定》《通知》等文件,学习弘扬廖俊波等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四个合格”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学习讨论要实在具体,对照先进查不足,联系自身摆问题,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对照廖俊波同志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查一查有没有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政治站位不高、党员意识淡化等问题;要对照廖俊波同志践行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查一查有没有对群众感情淡漠、服务意识欠缺、损害群众享受、奢侈浪费等问题。要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使学习讨论的过程,成为对标先进、立根固本、提升境界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打扫思想灰尘、自我净化的过程。各单位要把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与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选树本单位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主题党日活动一般安排在7月份。党总支(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指导,向党支部派出指导员,通过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党总支(党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