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党校集中培训方案 |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529 |
各党总支(党委)、各分党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和发展党员的要求,提高党员和发展对象素质,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制定我校2017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党校集中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生党员(本次未参加培训的学生党员,参加下期党校集中培训);学生和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内容 学习材料:《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知识 学习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教材》(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2017版)等 (三)校史校情教育 由分党校自行组织参观校史馆 三、培训学时 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四、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 各分党校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学员实际,聘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党总支(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代表等为培训班作专题讲座,统筹安排好培训课程。 对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的内容由各分党校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教师进行专题讲座。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必修课,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讨论交流 可以就专题学习内容进行讨论交流。 (三)现场教学 在坚持常规教学形式的基础上,利用校史馆资源进行现场教学,开展校史校情教育。 五、培训要求 (一)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分党校要加强日常管理,安排好培训时间、地点和学员。人数较少的可以多个分党校联合组织培训。 (二)各分党校要选派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指定一名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班长。班主任、班长要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加强管理,提高学习质量。如因故需调整上课时间、地点,请提前一天通知组织部。组织部、党校将不定期对各培训班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三)学员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员累计旷课2课时以上或请假4课时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班主任、班长负责课堂考勤,培训班结束时,班主任负责汇总考勤情况,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分党校。 六、培训组织 (一)培训安排 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请各分党校在开课前将培训计划和课程表(附件3)、参加培训的学生党员和发展对象名单(附件1、2)电子版发送zzk@wfmc.edu.cn;纸质版送至办公楼536房间。 (二)考核安排 1.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考核由各分党校自行安排(11月27日前结束),提前两天告知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提前半天领取试卷。考试完毕两天后上交培训成绩(附件4)。 2.发展对象毕业考核由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占总成绩70%,由校党校统一命题,各分党校组织闭卷考试并批阅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课堂表现、现场教学占总成绩30%,由分党校组织打分。 (四)证书发放 发展对象结业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由各党支部从组织部领取证书后装入学员个人档案。
中共潍坊医学院委员会党校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