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潍坊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12-28 浏览次数:3418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高校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我校目前党总支、党支部已届满,为做好2018年全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总支、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 (一)党总支、党支部设置。根据有关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党员不能超过50人。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本着工作内容相近、工作联系方便、有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人数和组织规模合理适度的原则,分别设立院系级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 (二)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设置。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书记、副书记按学校中层干部配备的职数设置,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党支部,只设1名书记,确因工作需要可增设1名副书记。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普通本科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鲁组发〔2018〕4号)要求,实行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是党员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是党员的行政副职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三、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基本条件 (一)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践行“四个模范”,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3.党性觉悟高,熟悉和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师生医务员工,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具有3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二)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 应符合以上1、2、3、4条规定条件并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 按照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要求,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由是党员的系、教研室(实验室)、团队负责人等担任,原则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校党政机关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原则由是党员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教辅单位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是党员的单位负责人或科室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担任,鼓励是党员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四、换届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换届选举前期准备 1.各党总支(党委)研究根据上级关于支部设置要求提出支部调整意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和学生见实习点等建立党支部;一般不设院(系)机关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入各支部。调整意见报党委组织部,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党支部进行调整。 2. 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作出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决定。起草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在党总支换届选举前完成。 3.上级党组织对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 4.各基层党组织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认真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情况,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事先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经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 5.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按多于20%比例提出总支和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报学校党委审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6.党总支(党委)、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7.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 8.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务准备工作。 (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各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 (1)上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2)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同时明确委员分工。 (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报送选举结果。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各党总支(党委)汇总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和委员分工报学校党委,并做好换届选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学校党委批复。学校召开党委会,审查批准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总支(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 (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由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对违反党章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潍坊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 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备注:时间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