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接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417 |
各党总支(党委): 为保障2017届毕业生党员及时、顺利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搞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教育 强化毕业生党员教育,确保《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四)发放到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手中,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党员务必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务必在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党委组织部(以顺丰、EMS寄回),严禁党员个人长期带信,成为“口袋党员”。 (二)如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组织关系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因工作变更,未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由本人携带原介绍信,经本人申请(附件三),原所在院系党总支(党委)证明,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重新办理。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应视同自行脱党。 (三)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随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相关部门,也可以转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四)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7年6月。 二、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对于离校前预备期已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党总支(党委)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程序。 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说明其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的优缺点、在校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的依据。 三、做好有关档案材料归档转接工作 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建立登记和交接手续,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存档。 1.党员材料。各党总支(党委)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书、个人自传和简介、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等)完整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入党申请人材料。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3.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整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纪实表》等材料,归入人事档案,以便新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 四、党员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 (一)完善党内数据库 请于6月10日前以党总支(党委)为单位到组织科拷贝最新党内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具介绍信。毕业生离校后,及时对《党内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删除毕业生申请人员信息数据,特别是对党员增减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党员信息数据准确无误,并于7月5日前报送组织科。 (二)6月20日各党总支(党委)上交《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二)电子版,纸质版于交组织科(行政楼536),电子版发至zzk@wfmc.edu.cn。 (三)以党总支(党委)为单位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楼536),办理时间为: 6月21日上午:护理学院、药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检验学系 6月21日下午:麻醉学系、医学影像学系、口腔医学院 6月22日上午: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外语系、心理学系 6月22日下午:临床医学院(2012、视康、研究生)、整形专业研究生 (四)按潍坊市委组织部要求,市内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实行网上转接,各党总支(党委)除开具纸质介绍信外,还要指派专人登录“鸢都先锋·党建云平台”进行网上转接操作(操作说明见附件4)。 (五)各党总支(党委)请于6月12日前指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联络人,名单发到组织科邮箱(zzk@wfmc.edu.cn)。党委组织部开学后将反馈回执回收率,回执回收率未到100%的,工作联络人要继续落实,确保回收率100%。 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8日 附件四:党内管理系统和转接鸢都先锋•党建云平台系统说明.doc |